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報送失信企業(yè)和失信個人納稅信用等級及偷逃騙稅記錄信息的通知
國稅函[2007]1223號
注釋:全文廢止。參見: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、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(guī)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號)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:
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提出的關于“依托‘金稅’等管理系統(tǒng),完善納稅人信用數(shù)據庫,建立健全企業(yè)、個人偷逃騙稅記錄”的要求,稅務總局決定開展全國失信企業(yè)、失信個人的納稅信用等級和偷逃騙稅記錄的統(tǒng)計、匯總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統(tǒng)計內容
(一)納稅信用等級D級納稅人信息(詳見附件1)。包括:總戶數(shù)、納稅人名稱、納稅人識別號、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、登記注冊類型、評定期間和時間、備注等。納稅信用等級D級納稅人依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fā)(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)的通知》(國稅發(fā)[2003]92號)評定。僅根據《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》第九條第一款或第三款評定為D級納稅人的,必須單獨注明。
(二)企業(yè)或單位稅收違法行為記錄信息(詳見附件2)。包括總戶數(shù)、納稅人名稱、納稅人識別號、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、登記注冊類型、納稅信用等級、違法種類、違法事實、違法時間、處理依據、處理結果、涉嫌犯罪移送、刑事處理情況、備注等信息。
(三)個體工商戶業(yè)主、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(yè)投資者的稅收違法行為記錄信息(詳見附件3)。包括總記錄條數(shù)、納稅人名稱、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、投資者有效身份證件號碼、登記注冊類型、納稅信用等級、違法種類、違法事實、違法時間、處理依據、處理結果、涉嫌犯罪移送、刑事處理情況、備注等信息。
(四)個人稅收違法行為記錄信息(詳見附件4)。包括總記錄條數(shù)、納稅人姓名、有效身份證件號碼、違法種類、違法事實、違法時間、所涉及稅種、涉稅金額、處理依據、處理結果、涉嫌犯罪移送、刑事處理情況、備注等信息。
以上統(tǒng)計截止日期為2007年10月31日。
二、相關要求
(一)開展全國失信企業(yè)、失信個人的納稅信用等級和偷逃騙稅記錄的統(tǒng)計、匯總工作、完善納稅人信用數(shù)據庫,是加強稅收信用體系,推行辦稅公開的重要舉措,各省國、地稅局必須高度重視,確保數(shù)據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
(二)各省國、地稅局要加強溝通、協(xié)作。其中納稅信用等級D級納稅人信息(附件1)必須經同一省國、地稅局共同蓋章確認后報送。
(三)請各省國、地稅局于2008年1月10日前,將統(tǒng)計情況通過FTP報送至稅務總局/征收管理司/納稅服務處,或發(fā)送電子郵件至信箱。稅務總局將對各地報送情況進行通報。
國家稅務總局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十日